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
admin
2017-11-01
43
问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海与邹天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邹天可不赔礼道歉,但须另付王海1万元赔偿款,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不允许,并责令王海与邹天以书面形式达成和解协议
B、不允许,并撤销王海与邹天达成的口头协议
C、允许,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L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6题)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36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三第49题)
张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李某归还借款。李某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该借款已经归还。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甲某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执行,责令乙某将价值20万元的一台钢琴交付自己。执行程序中,甲某得知该钢琴已因一场火灾被毁,于是申请法院执行乙某一台价值20万元的汽车,法院依法扣押了该汽车。丙某提出异议,认为该车乙某已卖给自己,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丙某的异议。关于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是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甲、乙、丙三人准备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其中甲以非货币出资,乙、丙都是以货币出资,并分期缴纳。甲的出资财产未经评估就完成了交付,后来经评估发现甲交付的财物的实际价额略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
随机试题
药材浸水中,水被染或黄色,柱头呈喇叭状,内侧有一短缝的是
A.实邪结聚,阻滞经络B.实邪内聚,耗伤正气C.正气不足,邪气亢盛D.气血不足,运化无力E.阴阳衰竭,外邪乘袭“至虚有盛候”的病机是
患者王某,因服毒昏迷不醒,被送入急诊室抢救。其家属不能准确地说出毒物的名称及性质,观察病人双侧瞳孔缩小。洗胃时胃管插入的长度是()。
大兴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永发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大兴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在马歇尔试验检测技术中,评价沥青混合料抗塑性变形能力的指标是()。
()是计算机信息处理中能同时处理的二进制数据的长度。
A.inB.passionateC.returntoPhrases:A.myexperiment【T7】_________whattheAmericansterm"downshifting"
Somepsychologistsmaintainthatmentalactssuchasthinkingarenotperformedinthebrainalone,butthatone’smusclesalso
恩格斯指出,19世纪三大空想家的学说虽然“含有十分幻想和空想的性质,但他们终究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智士,他们天才地预示了现在我们已经科学地证明了其正确性的无数真理。”三大空想家的历史功绩是
A、Yes,Ineedacupofcoffee.B、Pleasebehelpful.C、Icanhelp.D、Yes,Ido.A问题问的是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呢?B项Pleasebehelpful(请一定帮忙)这种说法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