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2006—卷三—47,单)

admin2014-02-25  24

问题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2006—卷三—47,单)

选项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答案C

解析 (1)本题考查证据分类问题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是需要通过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才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因此,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标准有两个:一是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二是在证明手段上是否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是否需要运用逻辑推理。   
(2)具体到本题中,A、B、D项中规定的证据都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规定的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但并不必然就是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只是因为其证明力存在瑕庇,需要由其他证据加以补强,并不是因为它们都是间接证据。A项中的物证或书证,B项、D项中的证人证言,都有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不需要进行逻辑推理,因此都有可能是直接证据。C项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一个主观化的问题,在运用证据进行证明时必然会运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才能加以证明,因此属于间接证据。本题应选择C项。   
(3)这道题目的参考答案是C项。答案公布后几年来,这个参考答案在培训教师、考生中间引起广泛争议。其争议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的外延很广,特定情形下,一个“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有可能单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的,也就是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另一个方面,A、B、D选项中所列证据都属于应被补强的证据,其外延也很广,同时,也具有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的间接证据的特征。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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