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7)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7)
admin
2013-11-07
19
问题
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7)
选项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中对法院判决的先予执行的设置,主要体现为对原告的保护。《行诉法解释》第48条第2、3款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本题中陈某因民政局拒绝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选项B的说法错误。着眼于保护原告的权限,上述规定并没有要求原告在申请先予执行时提供担保,选项A的说法错误。针对原告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上述规定并没有设置采用口头形式的例外情形。选项D的说法错误。针对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作为被告的民政局,依此规定有权申请复议。选项C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的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9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面四个人符合法官的任职条件的是:
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
某村民想申请一块宅基地用于建房自住,向村干部咨询有关法规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
随机试题
三相半控桥式整流电路电感性负载的触发延迟角α移相范围是0°~90°。()
关于室间隔缺损的心脏听诊,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孕34周,早产儿,生后8小时出现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呼气时呻吟,时有呼吸暂停,两肺呼吸音低,未闻及湿啰音。引起本病的原因是
慢性支气管炎最突出的症状是
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下列关于原始凭证输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中国自哪一个时期开始使用计时器滴漏,并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沿用2000多年()
我国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政策法规体系的主体是()。
非关税壁垒包括()。
ThemoleculesofcarbondioxideintheEarth’satmosphereaffecttheheatbalanceoftheEarthbyactingasaone-wayscreen.(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