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省高院下文称,为了本地经济发展,对高学历经济犯罪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可以从宽掌握,给予优待。这违反了( )
某省高院下文称,为了本地经济发展,对高学历经济犯罪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可以从宽掌握,给予优待。这违反了( )
admin
2019-05-09
35
问题
某省高院下文称,为了本地经济发展,对高学历经济犯罪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可以从宽掌握,给予优待。这违反了( )
选项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明确性原则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它意味着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要求,对所有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定罪量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者优待。本题中对高学历犯罪人适用刑罚进行优待,属于不合理的归罪方式,违反了刑法适用平等原则,B选项最符合题意。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A选项不符合题意。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本题没有说明刑罚与犯罪适应问题,C选项不符合题意。明确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中的一方面,D选项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6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刑事责任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下列权利中乙银行可以行使的有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免责事由或减责事由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012年真题)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什么原则?(2)该原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随机试题
A.血浆B.尿液C.唾液D.粪便E.肌肉药物体内代谢类型研究宜选用()。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也应以预防为主。下列各项措施中,错误的预防措施是
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年。
TripleYourPersonalProductivity[A]Haveyoueverhadtheexperienceoflookingbackonyourweekwiththesinkingfeeling
錾子前角的作用是减少切屑的变形和切屑轻快。
高血压脑出血最常发生于()
下列关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出于对进城农民工生活的深切关怀,作家们在叙述农民进城的故事时,大都会不自禁地持有一种严正的道德立场,这些故事往往被简化为一种苦难叙事或控诉文学,在这种叙事图景中,城市和农村往往被抽象化为两个相对立的价值世界,农民们在城市中的挣扎,也总是被演绎为一曲关于质朴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