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从某公安院校毕业后分配到区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在见习期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并致证人轻微伤。请问,有权对张某一案直接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
张某从某公安院校毕业后分配到区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在见习期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并致证人轻微伤。请问,有权对张某一案直接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
admin
2009-03-15
17
问题
张某从某公安院校毕业后分配到区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在见习期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并致证人轻微伤。请问,有权对张某一案直接立案侦查的机关是( )
选项
A、区公安局
B、区人民检察院
C、区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
D、区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其他人民检察院
答案
2,8
解析
正确解答本题,考生需要解决题干中蕴涵的四个问题:第一,张某涉案时的身份问题。张某系处于见习期的刑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第二,张某暴力取证行为的定性问题。张某利用职权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是暴力取证行为。《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应当以暴力取证罪定罪处罚,但若使用暴力行为超出了一定限度并致人伤残、死亡的,则不再以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是根据伤残、死亡的具体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本题中,张某的暴力取证行为致证人轻微伤,没有造成证人伤残、死亡的后果,对张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暴力取证罪,而非故意伤害罪。第三,对张某暴力取证案的立案管辖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高检规则》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1)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2)非法搜查案(《刑法》第245条); (3)刑讯逼供案(《刑法》第247条);(4)暴力取证案(《刑法》第247条);(5)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6)报复陷害案(《刑法》第254条);(7)破坏选举案 (《刑法》第258条)。据此,张某暴力取证案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四,对张某暴力取证案的地域管辖问题。《高检规则》第1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本案中,张某暴力取证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由其工作的区公安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检察院管辖,但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故此,选项A和C被排除,正确选项是 B和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w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3/16)
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017年)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3/4)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3/24)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22)
甲诉乙继承遗产纠纷一案。丙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甲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乙当场口头表示上诉,而且在上诉期届满的前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一审人民法院邮寄了
徐某1990年曾因投机倒把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经过减刑,于1994年11月刑满释放。1998年,徐某在某市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徐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
随机试题
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早在2400年前就为我们确立了教学对话的范型()
最大通气量取决于下列各项因素,除了
根据商业银行法,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这种账户属于:()
工程施工承包方式的典型模式为()。
现行规范规定,小于1:5000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方式应采用()。
医生如果出言不慎,可使一些有()倾向的患者产生医源性心身疾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有哪些特点?
长丰公司是由中国鼎丰公司与加拿大泰丰公司于1997年合资建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资企业的董事长为鼎丰公司委派的李某。2000年9月3日,长丰公司为业务经营期间,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该合资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遂作出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西塞罗
当个体在弱光条件下直接观察物体时,往往看不清楚,但稍微移动一下物体,使其成像在视网膜边缘,则会看得清楚些。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2018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