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4-04-02
36
问题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受外国委托暂时拘留逃往我国的该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答案
B,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67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r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特征?(2007年试卷一第7题)
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16题)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2008年试卷一第60题)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试卷一第93题)
甲乙二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非歧视原则,并将争端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0年第46题)
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义,下列哪
但某、高某、孔某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了以下看法,但某认为:“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高某认为:“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孔某认为:“据我
下列涉及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二) 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
随机试题
修改权
泰勒在科学管理理论中提出了例外原则,其目的是解决【】
天王补心丹中的三参是
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属于审核记账员的责任是()。
某企业编制“直接材料预算”,预计第四季度期初存量400千克,预计生产需用量2000千克,预计期末存量350千克,材料单价为10元,若材料采购货款有80%在本季度内付清,另外20%在下季度付清,则该企业预计资产负债表年末“应付账款”项目为(
请选择最适合的一项填入问号处,使之符合整个图形的变化规律()。
在我国,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可以由()制定。
ThesuccessofAugustusowedmuchtothecharacterofRomantheorizingaboutthestate.TheRomansdidnotproduceambitiousblu
When______difficultproblems,weshouldoftentakeanoptimisticattitude.
Tallmenaremorelikelytohavechildrenthantheirverticallychallengedfriendsbecausewomenfindheightattractive,anew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