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拖欠2004年度营业税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2005年3月税务面关书面通知其所在开户银行暂停支付存款50万元,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

admin2017-07-07  29

问题 C公司拖欠2004年度营业税42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2005年3月税务面关书面通知其所在开户银行暂停支付存款50万元,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

选项 A、提供纳税担保
B、税收保全措施
C、强制征收措施
D、税务行政协助

答案B

解析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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