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频繁,法律法规数量繁多体系庞杂,对其法律体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8-09-12  29

问题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频繁,法律法规数量繁多体系庞杂,对其法律体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
B、效仿西方的法律,并未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予以保留、延续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这一特征在该法律体系中表现得极为明显
D、立法文本与司法实践脱节严重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相关知识。从法律内容上来看,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一方面大量采用、引进、吸收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学说、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另一方面,则继续保持、延续了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一些特性。从法律文本层次上来看,特别法效力高于普通法,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如特别法无规定者,始适用普通法”的原则。从立法文本与司法实践层面看,两者脱节严重。因此,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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