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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一个企业家,因此积累了一些资产。甲将一部分财产捐出资助办学外,大部分资金存在银行,还有一些不动产和动产。由于子女之间不是很和睦,为了减少子女之间的矛盾,甲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每个子女按照遗嘱都有特定的遗产继承权。可是立遗
甲是一个企业家,因此积累了一些资产。甲将一部分财产捐出资助办学外,大部分资金存在银行,还有一些不动产和动产。由于子女之间不是很和睦,为了减少子女之间的矛盾,甲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每个子女按照遗嘱都有特定的遗产继承权。可是立遗
admin
2016-05-05
25
问题
甲是一个企业家,因此积累了一些资产。甲将一部分财产捐出资助办学外,大部分资金存在银行,还有一些不动产和动产。由于子女之间不是很和睦,为了减少子女之间的矛盾,甲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每个子女按照遗嘱都有特定的遗产继承权。可是立遗嘱不久,甲因为第三者感情纠葛问题受到严重的刺激,并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针对自书遗嘱,甲是否有遗嘱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无遗嘱能力,因为其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有遗嘱能力,因为其立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否有遗嘱能力,应由医院鉴定并宣告
D、是否有遗嘱能力,应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答案
B
解析
根据《继承意见》第41条的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A是错误的。而如果继承人对遗嘱人行为能力有异议,应由法院依法确认,而不是由医院或继承人确认。所以,CD选项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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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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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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