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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其所牵宠物狗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其所牵宠物狗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admin
2018-06-22
16
问题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其所牵宠物狗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证据。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李强与赵刚之间欠款的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
选项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E、应当专属甲市B区法院
答案
A,B
解析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李强为原告,赵刚为被告,被告住所地为赵刚所在的甲市A区(选项A正确);本题为还款争议,是赵刚向李强还款,李强为货币接收一方,因此李强所在的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B正确)。
(3)本题欠款纠纷不重大也无特殊情形存在,并非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应由基层法院一审,选项C错误。
(4)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纠纷,本案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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