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一专一14)

admin2021-10-25  37

问题 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一专一14)

选项 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
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答案A

解析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在本题中,乙无权单方解除收养关系,A项正确。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B项错误。一般情况下,送养人需要具备的三项条件是:(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有两项例外:(1)无配偶者收养异性,不受相差40周岁的限制;(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有一名子女或无子女的限制。因此,甲可以送养。C项错误。“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据此,乙具备收养的条件,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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