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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请分析: 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请分析: 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构成要件是什么?
admin
2019-06-27
42
问题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请分析:
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构成要件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条规定的是表见代理制度。所谓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代理人无代理权;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六章第四节中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他的特殊性表现在无需本人的追认,而是由法律规定认可其代理的效力。建议考生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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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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