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
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
admin
2019-02-28
21
问题
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
选项
A、标的物
B、物
C、给付行为
D、权利义务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点为债的概念。债是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债的客体,亦称债的标的,是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亦称给付。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L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其拍摄的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甲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店告知:因彩扩店不慎,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甲为此非常痛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驾驶车辆在城市主干道不慎将乙撞成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抢救乙的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甲感到很紧张,遂到寺庙中祈祷乙快点死去。在其祈祷后的第二天,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业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其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2013年单选10)
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09年单选10)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2009年单选6)
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单选12)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请问:该条法律是关于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简述诉讼时效制度的作用。
随机试题
男性,35岁,低热3周入院,诊断为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以下哪一项不属于IE的周围体征
有关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的病理生理改变,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本病的正确诊断是患者应注意
模板隔离剂在涂刷时沾污钢筋,对建筑物的直接影响是:(2017年第85题)
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的“期末余额”,都可以根据总账科目和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构销售人寿保险新型产品的,对其业务人员,销售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某金融机构2011年购入甲、乙两种债券,它们面额相同(10000元),票面收益率相同(10%)、期限相同(10年),但由于某种原因,两者市场价格不同(甲10000元,乙9000元),而甲、乙两种债券到期都同样兑付10000元本金。根据以上资料,回
综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美术的发展状况
Kidsspendanincreasingfractionoftheirformativeyearsonline.Itisahabittheydutifully【C1】______intoadulthood.Undert
如果在文本框内输入数据后,按Enter键或按Tab键,输入焦点可立即移至下一指定文本框,应设置的属性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