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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主动接近甲,并送给甲5万元,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恳请甲出借公款,保证半年内归还。甲与乙商定由乙与甲所在的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甲以支付合同预付款名义将公司2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随即用这笔资金
甲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主动接近甲,并送给甲5万元,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恳请甲出借公款,保证半年内归还。甲与乙商定由乙与甲所在的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甲以支付合同预付款名义将公司2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随即用这笔资金
admin
2019-05-29
31
问题
甲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主动接近甲,并送给甲5万元,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恳请甲出借公款,保证半年内归还。甲与乙商定由乙与甲所在的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购销合同,甲以支付合同预付款名义将公司2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随即用这笔资金贩卖毒品。
出借公款2个月后,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财务进行审计,甲见事情即将败露,于是向审计组交代了上述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在侦查机关讯问其资金去向时,交代了送钱给甲和司法机关并不知道的贩卖毒品的事实。(2010年一法专一第19题)
阅读上述材料后,根据相关刑法理论知识和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甲的行为的性质及其处罚。
选项
答案
甲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将200万元国有资金借给个人使用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甲收受乙5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甲的上述行为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甲主动投案,如实交代挪用公款、受贿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乙,属于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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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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