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 (1)根据本条规定,分析意外事件的特征是什么?何为“不能预见的原因”? (2)

admin2018-05-30  53

问题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
    (1)根据本条规定,分析意外事件的特征是什么?何为“不能预见的原因”?
    (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不可抗力的内涵是什么?何为“不能抗拒的原因”?

选项

答案(1)本条是对无罪过事件的规定,无罪过事件包括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①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③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预见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的原因。 (2)不可抗力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遭遇到的集全部智慧和力量都无法抗衡、不可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来自大自然,也可以来自他人,也可能来自行为人本人生理疾患或心理障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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