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3-01-17  23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的,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起诉
B、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C、当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时,该企业只能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无权提起上诉
E、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A,B,E

解析 这道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行为不服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本题中,选项C、D是错误的。当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时,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加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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