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留抵增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2 000件,A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

admin2019-09-30  35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留抵增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0年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2 000件,A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税售价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至本月31日,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 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款项已经收到。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
(2)2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B商品50件,单位成本720元,单位售价1 000元(不含增值税)。根据合同规定丁公司可享受2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约定,丁公司应在甲公司向其交付B商品时,首期支付20%的款项,其余款项分3个月(包括购货当月)于月末等额支付。甲公司发出B商品并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丁公司如约支付首期货款和以后各期货款。
(3)5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赊销C商品200件,单位售价3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260元。甲公司发出C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C商品赊销期为1个月,6个月内丙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C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地估计退货率为20%。退货期满日,丙公司实际退回C商品30件。
假设不考虑甲公司发生的其他经济业务以及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2020年1月2日,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B商品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元。

选项 A、8 000
B、10 000
C、40 000
D、50 000

答案C

解析 该事项是分期收款销售,但不属于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情况,因为款项在一年内已全部收到。所以这种情况与一般的商品销售业务处理思路一样,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B商品时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50×1 000×(1-20%)=4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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