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的员工李某在执行公司事务时驾车,不慎将行人赵某撞伤,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李某自行决定以甲公司的名义将该车放在乙维修厂维修,为了参与到乙维修厂的优惠活动,李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于乙维修厂购买了一桶新型润滑油后享受维修费的打折活动。汽车修理好后李某将车取
甲公司的员工李某在执行公司事务时驾车,不慎将行人赵某撞伤,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李某自行决定以甲公司的名义将该车放在乙维修厂维修,为了参与到乙维修厂的优惠活动,李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于乙维修厂购买了一桶新型润滑油后享受维修费的打折活动。汽车修理好后李某将车取
admin
2021-09-20
45
问题
甲公司的员工李某在执行公司事务时驾车,不慎将行人赵某撞伤,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李某自行决定以甲公司的名义将该车放在乙维修厂维修,为了参与到乙维修厂的优惠活动,李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于乙维修厂购买了一桶新型润滑油后享受维修费的打折活动。汽车修理好后李某将车取走还给公司。乙维修厂请求甲公司给付维修费,甲公司回复日后归还。乙维修厂请求甲公司给付润滑油费用,甲公司拒绝。半年后甲拒绝支付维修费。请问:
维修厂乙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润滑油费用?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否,李某购买润滑油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而且被代理人甲拒绝追认,此时维修厂乙应该请求李某支付购买润滑油的费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F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为乙公司运输一批羊,途中有三只羊逃跑,被丙、丁拾得。丙将其中两只羊赶回家,丁带着剩下的一只羊在路边等候失主。戊驾车经过此地,因车速过快将羊撞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2015年一法专一第28题)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请分析:(2016年一专一第58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2017年一专一40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2题)
甲因为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甲又犯间谍罪,依法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一专一第41题)
甲因债务纠纷故意将张某打成重伤(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甲的故意伤害犯罪()(2012年一法专一第6题)
甲、乙在街头因琐事斗殴,甲感到自己不是乙的对手,转身逃跑,乙紧追不舍。路人丙见状,跑上前想制止乙追打甲。甲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挥棍打丙,致其重伤。在本案中,甲打伤丙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2014年一法专一第10题)
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其制服并报警,在等待警察期间,乙多次击打甲头部,致其重伤,乙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法专-4题)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013年一专一第57题)请分析: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一专一第28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随机试题
企业所需物力资源按资产形态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A、激光光致热效应B、激光光致分解效应C、激光光致敏化效应D、激光光致压强电离效应E、激光光致免疫效应Nd:YAG激光治疗后发性白内障,主要利用的是()
在一因强迫性反复张口造成颞下颌关节脱位的病人治疗中,医生鼓励病人回忆童年期经历,帮助他克服强迫症的症状,这种疗法是
关于不予注册执业医师的情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
出租房屋的用途应按()的用途使用。
第四次咨询:2016年1月26日咨询过程:求助者:上一次您说我的不合理的信念使我产生了不良情绪,我也确实认识到我的情绪问题应该由我自己负责。但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某些信念是不合理的,比如说,我认为我对我丈夫忠诚,他就必须也对我忠诚,这难道不对吗?
唯物辩证法所理解的度是指()
Thedifferencebetween"writer"and"reporter"or"journalist"isn’tthatthejournalistreports—she【C1】______sources,callspeo
1.打开工作簿文件EX18.XLS(内容如下),将工作表sheet1的A1:D1单元格合并为一个单元格,内容居中;表格数据为宋体19磅、居中放置,计算“总计”列的内容,将工作表命名为“2006年2月份工资表”。2.选取“2006年2月工资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