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欲成为新专利代理事务所的合伙人,下列哪些属于其申请设立新的专利代理机构时应当满足的条件?

admin2011-07-20  42

问题 林某欲成为新专利代理事务所的合伙人,下列哪些属于其申请设立新的专利代理机构时应当满足的条件?

选项 A、林某的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B、林某已妥善处理在该公司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C、林某作为该公司股东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D、林某应当具有5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答案B,C

解析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五)品行良好。”由此可知,A、D选项错误。《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据此,B选项正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据此,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E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