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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dmin
2014-02-27
40
问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选项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同时《刑法》第76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缓刑期满后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又犯新罪的,不能成立累犯,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
《刑法》第85条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后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行完毕,因此又犯新罪的;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应当成立累犯。所以不应选C。
D项成立特殊累犯,即《刑法》笫‘66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所以也不应选D
B项成立一般累犯。
本题解题的关键在于准确掌握缓刑考验期满与假释考验期满所产生的不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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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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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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