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4-04-26
31
问题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
1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下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A项正确,D项错误。B项错误,是因为甲是职务行为,乙的损失应由机械厂负责。C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30条,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的,有权提出意见。本题同时可参见《劳动法》第29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y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税务稽查员甲发现A公司欠税80万元,便私下与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结此事。A公司将10万元汇到甲的存折上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A公司免交80万元税款办理了手续。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主体不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乙涉嫌贪污罪被该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便想“破财消灾”,打点一下检察院内部的主管人员,以达到销案的目的。后乙听人说甲(甲是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工作人)比较好说话,便带了1万元现金到甲的家中,甲在乙表明来意并交付现金后一口应承,并向其声称自己恰好正在承
钱某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5万元存款。某日,钱某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钱某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钱某说,你的5万元存款已到期。钱某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钱某办理了挂失手续,钱某取走5万元。钱某
随机试题
数学课上,张老师在教“圆周率”时,向学生介绍了祖冲之的成长过程以及祖冲之与圆周率的故事。张老师遵循的教学原则是()。
各种操作技能形成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能扮演的角色是()。
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生命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下列不属于项目生命周期阶段的是【】
在Access2010中,关于SOL查询的说法不正确是________。
燥邪最易伤
(2011年)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
贫困的要素不仅包括物质和收人水平指标,还包括能力指标,即人类基本能力和权利的剥夺。权利贫困就是缺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本人权的一种贫困状态。权利贫困是贫困的核心,物质贫困是贫困的具体表现,权利贫困是造成物质贫困的根本原因。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