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2013-06-08  37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对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该条法律是关于抵押权的规定。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其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立抵押的担保方式及担保权人的权利范围,以保护债权的实现,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根据本规定,抵押权的特点是:(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作为担保的特定财产。它不仅包括不动产,而且包括动产和权利,但以法律准许设定抵押者为限。(3)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担保物权。作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各种法律属性,即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人于债务人在清偿期届满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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