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22-12-29
42
问题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D
解析
丙被小偷甲撞倒而摔成重伤,小偷甲应承担赔偿责任,A选项正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商场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商场地面湿滑,说明商场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规定,商场应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错误。乙对丙的损害不存在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所以乙不需要补偿丙的损失,C选项的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D。
本案不适用《民法典》第1168条和第1171条的规定。甲和商场非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不适用《民法典》第1168条的规定。《民法典》第117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甲和商场的侵权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丙的损失是二者侵权行为的共同结果,所以本案也不适用《民法典》第1171条的规定,甲和商场不承担连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l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延胡索B.莪术C.川芎D.三七E.白及呈不规则扁球形,表面有不规则网状皱纹,断面黄色,角质样,有蜡样光泽的药材是
A.脂质体B.免疫微球C.固体分散体D.微囊E.控释制剂在规定介质中,可以按要求缓慢恒速释放药物的是
A.红外光谱B.高效液相色谱C.质谱D.核磁共振谱E.紫外一可见吸收光谱用电喷雾电离或电子轰击电离等技术测定分子量的谱学技术是
药材在水处理过程中,常需检查其软化程度是否符合切制要求,泽泻软化程度的检查方法为
患者,男,65岁,因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来诊。医师拟用艾曲泊帕乙醇胺治疗。用药4周后,应停止本品治疗的情形是
胃排空速度加快,有利于吸收和发挥作用的情形有
A.主动转运B.简单扩散C.易化扩散D.膜动转运E.滤过在细胞膜载体的帮助下,由膜的高浓度一侧向低浓度一侧转运,不消耗能量的药物转运方式是
只用于诊断与过敏试验,注射量在0.2ml以内的给药方式是
某顾客持医院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发现,处方所开药品已经售完,处方未注明用法用量。药品零售企业有同类药品,药品适应症与治疗目标相符,价格相对便宜。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对背景材料中处方未注明用法用量的情形,定性
简答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的情形。
随机试题
Theaimofaletterofapplication(求职信)istohelpyouto"sell"yourself.Itshouldstate【21】thejobyouwant,andshouldtell
下列关于细胞色素的叙述,正确的是
A、全身散在斑丘疹B、感染性休克,惊厥,呼吸衰竭C、发热、结膜炎D、发热、咽峡炎、草莓舌、全身弥漫性鲜红色皮疹E、睡眠不安、磨牙、肛周皮肤瘙痒上述哪项为猩红热的临床特点
下丘脑性闭经常见的原因是
下列计划工作中,属于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纲要主要内容的是()。
在Windows的“回收站”中,存放的()。
个人质押贷款中,经办人员接到客户提出的质押贷款申请后,应对质物的()进行调查。
解释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的“三性原则”?结合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阐述商业银行如何协调好“三性原则”之间的关系?
评定量表
AsinternationalattentionhasfocusedonColinKaepernick’sNikead,activistsandmanyonsocialmediahavepointedtothewe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