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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3/44)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3/44)
admin
2021-05-28
23
问题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3/44)
选项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题目中的担保财产所在地为W市,银行应向W市基层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选项B错误:《担保法解释》第128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包括债务人甲公司和担保人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院作出拍卖裁定后可由当事人申请执行,而不得直接执行。
选项D正确:据前述规定,如果银行对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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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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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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