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
admin
2014-04-26
18
问题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1条规定:“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根据本法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倾倒费,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这个法律条文中法律规则的分析正确的说法有:
选项
A、奉法条中含有义务性法律规范
B、本法条中含有委托性法律规范
C、本法条中的法律规范是强行性法律规范
D、根据行为模式的数量,本法条中共有四个法律规范
答案
1,2,4
解析
这个法条共有两款。第一款含有两个行为模式,分别是“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和“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第二款则就所征收费用的用途作了义务性规定:“必须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整治,不得挪作他用”,这是一个行为模式,不应认为是两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i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哪些表述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2011年8月,北京团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团兴公司”)与北京致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致远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张某派遣到致远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关于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南宋孝宗时期,张员外年事已高,膝下仅有一女,已经出嫁,张员外死后,其妻收养过继了一男孩作继子。对于张员外的财产的继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领导在本院初任法官任职仪式上,就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中的“文明司法”和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理性文明执法”提出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文明执法"范围?()
商业银行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下列关于英国法的表述:①英国的律师制度,把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各负其责,事务律师不得出庭辩护,近年来事务律师可以在一些低级法院出庭辩护,但是关于两类律师的划分依然泾渭分明;②英国的辩护制度采用“辩护制”,即由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相互辩论,法官不主动
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张律师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房地产方面的法律诉讼和咨询业务,以下张律师所从事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随机试题
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常出现
狭义的资产评估程序不包括
游离皮片移植失败的主要原因是
患者女,25岁,孕8周,先天性心脏病,妊娠后表现为一般体力活动受限制,活动感觉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患者现在很紧张,询问是否能继续妊娠,护士应告诉她决定的依据主要是()
借款人李女士提供配偶名下一套住宅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该套房产为2010年取得,借款人提供的结婚证显示2014年登记,后借款人提供了2012年离婚证,为其与现任丈夫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抵押房产归借款人所有。借款人夫妇出具声明,说明该抵押物为前次婚姻内购
承租人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机器租赁合同,用于生产A产品。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第1年,租金是可变的,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第2年至第5年,每年的租金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即租金将
圆C在x轴上截得的弦长为8.(1)圆C的圆心为(1,一2),半径为(2)圆C的圆心为(一1,3),半径为5
Somemodemcitiesareusuallyfamousforpeoplewholiveaverylongtime.
TheyhavestudiedEnglishfor20years.TheybegantostudyEnglish_____.
Themoreyouunderstandyourcomputer,the______itisthatyouwillfindouttheproblemsbeforetheyocc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