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6-01-08
31
问题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
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
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
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
答案
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f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工作人员曹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罪判处5年,合并执行刑期共12年。后经申诉再审,其贪污罪改判5年,其受贿罪不成立。如其原12年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则国家应如何处理?
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三类自诉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三一怒之下,挥刀砍向李四,致李四重伤。事后,张三和李四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由张三赔偿李四10万元,李四不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因群众举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及监事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一/2011年第46题)
S市T律师事务所W律师曾经担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98年3月退休,1999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4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为了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案源,W律师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介绍现任S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庭长、审判员都曾是自己的下级,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不能成立?()
随机试题
按照网络分布和覆盖的地理范围,可将计算机网络分为______。
A.脑膜炎球菌B.莫.阿双杆菌C.Koch-Weeks杆菌D.D-K性沙眼衣原体E.沙眼衣原体超急性结膜炎
女性,28岁。阴道大出血3小时急诊入院。体检:血压80/50mmHg,阴道大量活动性出血,可见烂肉样物,子宫如6周妊娠大小,软,双附件区未触及肿物。哪项体征对进一步处理最有意义
患者,男性,24岁,腹部闭合性损伤后2h,血压120/80mmHg,脉搏96次/min,全腹压痛、反跳痛,肌紧张,移动性浊音不明显,肠鸣音消失,尿无异常。应采取何种治疗方法
A.神志异常和痰火内盛见证B.神志异常和痰浊内盛见证C.头痛、头晕及瘀血见证D.神志症状及舌、脉出现火热炽盛之象E.心悸怔忡,心胸憋闷作痛
咀嚼肌检查的内容()
根据营业税相关法律的规定,境外个人转让其境内的房产时,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其应缴纳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是()。
2011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人均创造主营业务收入:
市场调节
字母“Q”的ASCII码值是十进制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