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
admin
2017-06-14
22
问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
选项
A、甲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
B、乙谎称张三委托其保管的名贵字画被盗,将该字画据为己有
C、丙多次潜入陵园窃取骨灰
D、丁捡到信用卡后,在柜台上试中密码取款,数额较大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共同盗窃,其中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
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 )的表述是正确的。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2008年多选22)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09年单选13)
2006年11月9日晚,王某伙同其他3人将一名乞丐捆绑至某废弃变电站院内的房子中,与医生陈某等人联系买卖人体器官的具体事宜,11月15日凌晨,王某等人将乞丐“勒死”,之后欺骗医生陈某等人是死刑犯,让其将肾脏、肝脏器官摘取,王某得赃款1.48万。但在摘取过程
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2012年单选24)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试分析该条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149条规定,第140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一般伪劣产品罪和第141~148条所规定的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产品罪发生法条竞合时,选择法条适用的原则是()。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抗结核药对慢繁殖结核菌作用最强
农民老王家分得耕地10亩,现在想对这10亩地进行组合。以下关于老王对该10亩地的处分权,说法错误的有()。
对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下列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是()。
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假如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应归( )所有。
在美国式招标中,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利率或价格一定数量的标位视为无效投标,全部落标,不参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或价格的计算。( )
一个由单元A、单元B、单元C组成的串联系统,其寿命服从指数分布,3个单元的故障率分别为λA=0.0006/h,λB=0.002/h,λC=0.0005/h,则:系统工作100小时的可靠度为()。
简述在什么情况下建造合同可以分立和合并。
2022年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是经济的主拉动力,是当前推动经济运行回归正轨的重要发力点,()政策能出尽出。
设有两个事务T1、T2有如下调度,产生的不一致性是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