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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班主任老师张某由于打电话未发现打闹现象。结果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班主任老师张某由于打电话未发现打闹现象。结果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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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班主任老师张某由于打电话未发现打闹现象。结果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由张某承担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C、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应由甲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责任和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致乙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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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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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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