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2014年一法专一第19题)

admin2019-05-29  21

问题 甲借钱给乙,乙为此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在丙占有期间该车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物权法规定,乙的损失应由(    )(2014年一法专一第19题)

选项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自己承担
C、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未经乙的同意转质,对于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应当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不可抗力,丙没有责任。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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