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 )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 )
admin
2014-02-08
17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3:2:1。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 )
选项
A、全部利润的30%按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按2:1的比例分配
C、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D、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答案
4
解析
本题考《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的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参见《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Y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民某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项财产无主,公告期间,另一公民某乙对该项财产提出请求,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江某是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按照公司法规定,以下他的哪种行为是合法的?()
甲公司欠银行贷款500万元,现该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由乙公司对分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丙公司继承全部债权。现就该协议效力的分析,哪个是正确的?()
能够引起物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情形是哪一项:
下列法律文书中在法院送达时不宜采用留置送达形式的是:
某县农资公司销售假冒稻种,致使某乡1阗0名农户遭受巨大损失,农户欲起诉县农资公司。按照代表人诉讼的规定,农户应当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以下对于该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卞某犯罪后自首,在审查起诉时翻供,在一审法庭审理过程中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则对于卞某应当如何处罚?()
原告北山开发公司状告被告南山房地产公司窃取其商业秘密。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原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没能提供证据A,经申请延长了举证期限还是没能提供。一审过程将要结束之时,原告才终于得到该证据,但其见法庭辩论形势不利,觉得此时提出证据A为时已晚,结果并未提出该证
以下选项中,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是()
设乙公司对外负债80余万元无力偿还,甲公司对此债务应否承担责任?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要解除张某董事长职务,以下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弹性贮器血管B.阻力血管C.交换血管D.容量血管E.短路血管主动脉属于【】
Ⅰ度开胎是指上下前牙切端垂直向间隙在
强心苷对哪种心力衰竭的疗效最好
如果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它必须通过官方储备的变动来调节。()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于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以免征房产税。()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娱乐场所,但不可以设立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
下图是某工厂利用10个零件加工过程测得的质量数据而绘制的控制图。请结合自己所学的知识,根据控制图回答下面的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质量偏差报告的方法有________。
下列哪项不是民法的渊源?()
七名运动员(1号至7号)参加100米跑的决赛,没有任何两个人同时到达终点。已知:①7号跑得比1号快,1号比2号快;②3号最先到达终点,5号跑得最慢;③4号第六个跑到终点,2号第五个跑到终点。下列选项中不可能正确的一项是:
Ravi,likemanyproject(71),hadstudiedthewaterfallmodelofsoftwaredevelopmentastheprimarysoftwarelife—cycle(72).Heh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