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0.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

admin2013-02-05  21

问题 某承包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0.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在业主要求工期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时间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价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该承包商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选项

答案该承包商运用了两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和突然降价法。 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 突然降价法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给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PZw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