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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12年司考.卷三.单7)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12年司考.卷三.单7)
admin
2016-06-13
399
问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12年司考.卷三.单7)
选项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答案
D
解析
按照《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动产抵押采登记对抗主义,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成立,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按照《物权法》第212条规定,动产质权采交付生效主义,同升公司已办理了交付,动产质权成立。因此就同一标的物存有留置权、质权、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第三人,优先于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留置权人最优先,其次为已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而后为质权人,最后为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即为丁乙丙甲,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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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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