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达维公司与中国康乐公司在中国内地共同登记设立了大昌有限责任公司,后达维公司以确认其在大昌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内地某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大昌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8-11-18  28

问题 英国达维公司与中国康乐公司在中国内地共同登记设立了大昌有限责任公司,后达维公司以确认其在大昌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内地某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大昌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达维公司股东权利的确认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因为大昌公司在中国登记
B、达维公司股东权利的确认可以适用香港法律,因为香港是大昌公司的主营业地
C、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D、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AB正确。CD错误。股东权利义务事项的法律适用,不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也不允许当事人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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