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dmin2017-05-09  33

问题 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选项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答案A,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秦某的父亲在中国没有住所,其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因此,本题应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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