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admin
2009-03-25
42
问题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选项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答案
1
解析
本题涉及盗窃罪和诈骗罪。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本题中李某形式上将自己的摩托车推回,实际上是窃取了他人占有的财产,被害人王某后来的财产损失就是由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尽管李某向王某进行欺骗,但是李某取得财物的关键手段仍然是窃取,不是诈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7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周某在乘坐飞机时,由于一点小事与邻座乘客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殴斗中,周某用铝质送餐车将舷窗砸坏,致使机舱内气压下降,乘客出现骚乱现象。周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关于法律责任的免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将货物在大连港装船,由于丙公司作为承运人,其没有识别工具,未能识别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因此接受乙公司的保函免去提单上的批注。后来甲公司收到货后发现,该批货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而且内在的品质也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
周律师于2001年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并一直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律师。2005年,周律师为帮助自己的朋友,以非律师身份从事了相关的法律服务,根据周律师的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如何进行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下列有关这条冲突规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具有下面哪些情形,延长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下述原因不得成为免除其国际法责任的理由的是?()
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
检察官徐某因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而被追诉。下列关于徐某纪律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教师违背依法执教要求的是()。
下列关于蛋白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双胍类降血糖药物的降糖作用机制是
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下列工程中,属中型项目的机电工程有()。
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我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后增发可采用以下发行方式()。
下列有关流动性溢价理论的观点表述正确的有()。
新华网北京2004年9月27日电(金江山、李晓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大港油田集团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战略项目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新组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CPPE),最引人注目的是长输管道储运工程与油气田地面工程、
小学生品德发展的关键年龄是()
宏中的每个操作都有名称,用户______。
WhatmakesReader’sDigestthemostsuccessfulmagazineinpublishinghistory?Beneaththefunandexcitementthatfillourp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