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
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
admin
2017-11-01
30
问题
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2003年2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80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为龙家一时凑不出80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区氏兄弟多次催促龙甲,龙甲推辞说自己没钱,让区氏兄弟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龙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兄弟向龙乙索款,又未果。于是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氏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绍富出差在外,龙乙便与区绍宽、区绍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乙支付68万元作为购房款给区氏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绍富时,区绍富以当时自己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80万元支付。
问题:
法院受理时将区氏兄弟三人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选项
答案
法院将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区氏三人起诉的诉讼标的都是出自同一法律关系即区氏三人与龙氏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本案属于当事人双方都为二人以上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的诉讼即必要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4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合伙人C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被撞伤的L住院费1万元,有无优先受偿权?假使L正好也欠合伙企业1万元贷款未付,则合伙企业能否主张抵销?
案情:康某意图走私手机入境转卖,由于没有资金,就对其在某国有银行当营业员的女友汪某称自己外公司需要本金,指使汪某将收取储户资金50万元不入账,“借”与康某使用,商量等赚钱之后再归还。康某用这50万元在境外购买大量手机,将它们装在合法进口的水果包装箱的夹层
案情:王东与张林均为1984年12月生,二人是好朋友。2002年时,王东尚在读高中,张林在一家公司工作。当年11月1日,王东与张林聊天时称本班的班主任乔老师对自己很看不起,时常批评自己。正说着,二人突然看到乔老师推着自行车下班回家,正路过看门大爷的狼狗前。
某商场2001年元旦期间展开促销活动,宣布:”凡在本商场购买参与活动的商品满100人民币者,即可获得价值20人民币的代金券。该代金券可在本商场内购买其他商品时一次性抵用20元人民币,代金券不足该商品价值时,持券人须就差额补足现金,代金券超过该商品价值的,商
2000年3月,平安印刷厂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获知天地人文出版社正在非法转移资金和部分其他财产。此时,平安印刷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什么申请?该申请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在人民法院采取有关措施后,平安印刷厂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
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时,乙除了提起自诉外,还有何救济途径?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甲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993年6月16日,某电视台报道了“徐勾(劳模)沦为罪犯”的消息。该地《劳报》打电话给《河报》记者柳兴,约其写这方面的稿件。柳兴接到电话后,指使正在《河报》实习的记者沈亮执笔,由柳提供素材。沈完稿后由柳修改,2人合作写成了《劳模假,色鬼真》一文,于6月2
新风镇黄村因缺水而常年干旱。2004年4月,县政府决定拨款50万元,兴修一条约3公里的水渠,将一山之隔的堤水河引到黄村,故名“引堤入黄”工程。 张某系新风镇水利办主任,兼任镇办新风水利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公司”)总经理。新风公司被镇政府委派承接引堤
甲、乙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丙、丁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随机试题
论知识产权权利扩张与公共领域。
标明净含量为454g的罐头,允许单罐短缺量为()。
A.肺炎链球菌B.葡萄球菌C.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D.克雷白杆菌E.肺炎支原体最易引起间质性肺炎改变的致病菌是()。
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应进行方案优选,选择()的方案。
期货价格分析中常常把价格形态分成持续形态和反转形态两大类型,以下属于典型的反转形态的是()。
在对培训与开发效果进行评估时,属于结果评估指标中的硬指标是()。
项目需求分析是项目投资者通过对项目产品(服务)的市场需求、社会需求、公众需求以及投资者自身发展需求的综合分析,确定项目的方向以及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为投资决策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需求分析的过程包括需求的产生和需求的识别两个主要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要
某高级法院副院长出版了一本刑法学教科书,对刑法的若干问题作了阐释。这种解释属于()。
设y=y(x)满足△y=△x+ο(△x),且有y(1)=1,则∫02y(x)dx=______.
Manyteenagersthinkthat______canunderstandthembetter.______isveryimportanttoteenag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