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京师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经营,经查实企业欠缴税款7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10日内缴纳欠税,期满后京师公司仍未缴纳税款,为了不缴纳欠税,开始转移或者隐匿公司的财产。一经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缴京师公司所欠税款

admin2020-12-21  29

问题 2016年6月,京师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经营,经查实企业欠缴税款7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10日内缴纳欠税,期满后京师公司仍未缴纳税款,为了不缴纳欠税,开始转移或者隐匿公司的财产。一经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缴京师公司所欠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就此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于2016年7月20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事项,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正确。 理由:首先,该欠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已经责令企业限期缴纳,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其次,该强制执行措施已经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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