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 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admin2016-08-15  39

问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
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   
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
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
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水灾,造成泥石流将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
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运输公司同时还经营客运服务,在当年发生的客运业务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长途大巴运送一批乘客至哈尔滨,该批乘客的车票注明所乘坐汽车为普通大巴,但丙公司在启运当天以普通大巴故障为由将该车次改为豪华空调大巴,并要求该批乘客补交票款。
(2)市内公交车载运乘客过程中,某一位乘客因突发心脏病在车上身亡,经查,该车的乘务员已经尽力挽救该乘客。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由丙公司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该乘客是因自身健康因素造成的伤亡,不应该由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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