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以谁为行政诉讼被告?( )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以谁为行政诉讼被告?( )
admin
2009-02-15
29
问题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以谁为行政诉讼被告?( )
选项
A、该行政机关
B、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C、该派出机构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答案
1
解析
《行诉解释》第20条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j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合伙协议不可以排除下列法律规定的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情形下仲裁协议有效?()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
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在特别程序中,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是下列哪一项?()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车辆违章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
随机试题
()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是全面反映建设工程质量状况的重要文档资料。
下列关于腹主动脉假性动脉瘤超声特点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
郁金香的原产地是()。
五线谱:
TheAmericanRevolutionwasnotarevolutioninthesenseofaradicalortotalchange.Itwasnotasuddenandviolentoverturn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
调查显示,自恢复高考以来,全国高考状元最钟情中国六星级大学。高考状元并不“超凡脱俗”,首选最赚钱的热门专业,如工商管理、经济学和电子信息学等,而冷门艰苦、低薪的专业鲜有状元问津。因此,社会对高考状元的职业普遍预期是:高考状元毕业后理所当然成为商界的“职场状
HowmanyrefugeescamefromVietnamsincetheearly1970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