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admin2023-02-02  13

问题 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选项 A、案件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B、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和子女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C

解析 《刑诉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据此可见,选项A、B、D分别符合第(四)、(一)、(五)项规定的情形,所以都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附有赔偿责任的人。因此,本题目的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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