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dmin2018-12-29  27

问题 某居民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310
B、349.84
C、354.5
D、394.84

答案C

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7.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300+42+5+7.5=3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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