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dmin
2017-11-23
27
问题
曹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06年从A市中级人民法院辞职。下列关于曹某的活动中,可以被允许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选项
A、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B、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C、2009年以律师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D、2009年以普通公民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在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答案
A,B
解析
法官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本题中曹某已经离任3年.不受此项规定所限制。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所以CD两项不允许。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某一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省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该房地产公司仍不服,并且拒不履行复议决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出租车司机王某被公安交警以出租营运手续不全为由罚款1000元,并将车辆暂扣。王某当场缴纳罚款。后交警支队提出只要王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即可将车辆归还,恢复营运。王某认为极不合理而拒交,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交警支队的罚款和扣车决定
甲公司申请县法院强制被告乙公司履行欠款200万元的判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案外人丙公司的财物扣押,并因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物灭失。丙公司请求法院赔偿。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应如何处理?()
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行政案件的选项中构成选择管辖的是()。
对拘留决定不服的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海关处理的案件由()管辖。
随机试题
简述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一般适用范围。
利润表充分反映了
我国《公司法》要求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为便于表决,一般人数为奇数。()
调制
患者,男性,68岁,脑卒中后左侧肢体偏瘫;查体:左上肢肌张力增高,肘关节被动屈伸时在后1/2ROM中有轻微的阻力,用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评定,应评定为
10个月婴儿,发热、咳嗽6d入院,查体:T37℃,呼吸急促.烦躁,口唇面色发绀,双肺听诊可闻及细湿啰音,心率170/min,心音低钝,腹胀,肝右肋下3.5cm,剑下4cm,质软,已给予吸氧,现紧急处理应首选
下图表示生态系统中碳循环和氮循环的一部分,A、B、C三类微生物参与其中。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教学的内容、方法、分量和进度要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是他们能够接受的,但又要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经过努力才能掌握,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这条原则是()。(2007年)
Adietof______foodisservedtoeveryhospitalpatient.
Alargepartofeffectiveleadershipisdependentonsomethingcalled"style".Butstyleisdifficulttoteach,andwhatmakes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