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4题,单选)

admin2019-11-14  21

问题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4题,单选)

选项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勘验、检查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可见,有专门知识的人也可以参与勘验、检查,故A错误。130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故B正确。132条第3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法条并未限定必须由女医师进行,故C错误。133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形,并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勘验、检查笔录存在勘验、检查没有见证人的,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没有签名、盖章的,勘验、检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的等情形,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可见,没有见证人签名,不属于直接排除的情形,故D错误。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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