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8题)

admin2018-03-26  29

问题 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8题)

选项 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仲裁协议。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依据我国仲裁法可以仲裁,因其是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问题。所以,A错误。《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C选项排除了除外的情况。所以,C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若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作出裁决,当事人有异议去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D错误。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所以,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Hc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