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2010年试卷2第73题)

admin2014-12-22  23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2010年试卷2第73题)

选项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本条是对集中审理原则的原则性规定。集中审理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2)法庭成员不可更换。法庭成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据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体现的是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故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7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