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

admin2015-09-11  20

问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

选项 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多为200人
B、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
C、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时,发起人不能分期缴纳出资
D、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合同法》和《公司法》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第83条第1款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上属于合伙关系,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综合以上两条可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分期缴纳出资,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有在发行股份的股款全部缴足后方可召开创立大会决定是否成立公司,故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分期缴纳股款。C选项正确。依据法学原理,发起人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D选项的说法当然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4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