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08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08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09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08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08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09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
admin
2013-11-20
22
问题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08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08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09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
选项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军户籍迁出1年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因其在丙地工作未满1年),所以由其居住地丁地法院管辖。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O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我国《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山大学2011年研]
2006年8月8日下午5时,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
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北邮2009年研]
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2万元,王某出资3万元,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5.5万元。[中山大学2015年研]问:若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东方运输公司对其运输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后投保车辆发生事故,该运输公司即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有分歧,遂引发诉讼。请问:下列哪些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随机试题
“寒因寒用、热因热用”属于( )。
关于乙酰半胱氨酸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
在Word编辑状态下,光标处于某一段落中.要选择该段落,可以()。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作为实际成本。
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
引证法的形式有()。
现在很多人说读书没用。建议早点儿找工作。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实现工业化是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要条件。走中国工业化道路,必须()
【1】【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