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解放军某部指导员张某奉命带领六名战士,携带武器在海上执行押运军用物资的任务,船行途中,遭到匪船的围追袭击。匪徒对其宣称,缴枪投降,留下船上物资,即放他们走,否则死路一条。张某因此命令所有战士放下枪支,不予抵抗。后匪徒将船上的物资洗劫一空,并将张某和六名战士
解放军某部指导员张某奉命带领六名战士,携带武器在海上执行押运军用物资的任务,船行途中,遭到匪船的围追袭击。匪徒对其宣称,缴枪投降,留下船上物资,即放他们走,否则死路一条。张某因此命令所有战士放下枪支,不予抵抗。后匪徒将船上的物资洗劫一空,并将张某和六名战士
admin
2022-03-17
40
问题
解放军某部指导员张某奉命带领六名战士,携带武器在海上执行押运军用物资的任务,船行途中,遭到匪船的围追袭击。匪徒对其宣称,缴枪投降,留下船上物资,即放他们走,否则死路一条。张某因此命令所有战士放下枪支,不予抵抗。后匪徒将船上的物资洗劫一空,并将张某和六名战士一并带走。张某在船行时,趁匪徒不备,只身跳海逃亡。张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选项
A、构成投降罪
B、构成投敌叛变罪
C、构成脱逃罪
D、构成战时临阵脱逃罪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张某在执行军事任务时,面对敌人不但不反击,反而主动放弃抵抗,投降敌人构成投降罪。其后来的跳海逃亡行为发生在被俘以后,不能认为是临阵脱逃行为,不构成临阵脱逃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2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请分析:本条规定的意义。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请分析: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形态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简述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连带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随机试题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货币支付能力能否顺利实现,主要取决于
后颅窝手术中,切开枕骨大孔后缘一般限制在中线旁1.5cm内,主要是为避免损伤
下列属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内容的是:()。
演播室光源色温应符合彩色摄像机的色温特性(),或在通过滤色镜调整到接近彩色摄像机所要求的色温范围。
简述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作为一个贫困村的驻村干部,村里交通不畅,饮水也有问题,你向原单位领导汇报,领导不以为然,你该如何做?
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
在CiscoCatalyst3548以太网交换机上建立一个名为lib105的VLAN,正确的配置是()。
Amanis48yearsold.Heaskstheothermanhowoldheis.Theothermananswers:"IamtwiceasoldasyouwerewhenIwas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