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admin
2019-07-10
45
问题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该权利是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①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③一方当事人有先为履行的义务。 ④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如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部分履行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X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真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放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有期徒刑。对甲还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是
(2017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有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情形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的人格权有()。
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简述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下列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的是()。
随机试题
发现员工触电时,应立即________。
Itwas______thatWedecidedtostayindoors.
A.肺炎球菌肺炎B.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大肠埃希菌所致肺炎C.军团菌肺炎D.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E.厌氧菌肺炎下列抗生素分别是上述哪一种感染的首选药万古霉素
控制破伤风病人痉挛的最主要措施是
Excel的字符型数据可以由字母、汉字、数字和其他有效的显示字符组成。()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软件生存周期一般包括三个大的周期阶段:软件定义期、软件开发期和软件运行期。在软件开发期中,实现阶段包括了()阶段。
设罪犯与警察在一开阔地上,两人之间相隔一条宽0.5公里的河,罪犯从北岸A点处以每分钟1公里的速度向正北逃窜,警察从南岸B点以每分钟2公里的速度向正东追击(如图),则警察从B点到达最佳射击位置(即罪犯与警察相距最近的位置)所需的时间是()分钟.
Healthyguiltisawarningsignalthateithersomethingdangerousisabouttohappenorsomethinghasalreadyhappenedthatneed
A、Itcanreducethenumberofpassengercomplaints.B、It’canmakeairtravelmoreentertaining.C、Itcancutdowntheexpens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