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2011年,宁某以购买煤矿、土地,开设银行等为由,以许诺高收益、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76名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8.29亿元。事实上,宁某并未购买煤矿和土地,而是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以及为个人购置房产、车辆、奢侈品等,到期后集资款无法返还
2006—2011年,宁某以购买煤矿、土地,开设银行等为由,以许诺高收益、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76名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8.29亿元。事实上,宁某并未购买煤矿和土地,而是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以及为个人购置房产、车辆、奢侈品等,到期后集资款无法返还
admin
2019-08-01
24
问题
2006—2011年,宁某以购买煤矿、土地,开设银行等为由,以许诺高收益、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76名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8.29亿元。事实上,宁某并未购买煤矿和土地,而是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以及为个人购置房产、车辆、奢侈品等,到期后集资款无法返还,给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宁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骗取贷款罪
答案
A
解析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本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本题中,宁某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筹集资金,但集资后并没有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是肆意挥霍,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宁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构成集资诈骗罪。A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z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
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曲。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情形属于代理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
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是
简述我国法定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
在我国刑法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包括
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可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以下哪些选项不属于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主体()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专利的强制许可不需要提出申请即可实施的是()。
随机试题
仙人掌科植物的叶片多呈针刺状,这是植物对______环境的适应。
A.氯离子通道B.胆碱酯酶C.钠离子通道D.增加γ-GABA释放E.影响神经递质合成伊维菌素驱线虫作用机制为
正常小儿前囟关闭的年龄是
某冶金企业拟为炼铁工程配套建设一个焦化厂,年产冶金干全焦(折合为不含水分的合格冶金焦)150万t。项目总投资20亿元,主体工程为2座50孔炭化室(高5.5m)捣固焦炉,筛焦、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工程等。辅助工程有循环供水系统、输配煤系统、供电系统。配套工程包
工程地质勘察是为了查明建设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建设场地()和地基承载能力的正确评价而进行的工作。
荣发公司是国有企业,公司会计科出纳员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负责监交的人员应是()。
工具翻译
函数的可去间断点的个数为
请在光标处插入符号“#”。
A、Theypaythesamewage.B、Theyinvolveworkingoutdoors.C、Theycanbesubstitutedforcollegestudents.D、They’repart-time.
最新回复
(
0
)